轉知交通部推廣微型電動二輪車應於113年11月29日前完成掛牌一 案,協助宣導周知,請自行參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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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幹事兼人事    


張貼日期: 2024-11-28 12:29:50  點閱:45


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,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3年11 月30日起未完成掛牌程序逕上路係屬違規,爰為積極擴大 宣傳微型電動二輪車應於113年11月29日前完成掛牌事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