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受理115年度後備軍人緩逐召申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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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室 / 張貼者
幹事兼人事
張貼日期: 2025-03-14 12:58: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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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長四款逐召:現職國民中小學校長---受理申請:民國114年4月1日至4月30日止。
緩召處理時限:
- 公告:民國114年3月16日至4月15日。
- 宣傳:民國114年3月16日至4月30日。
- 受理申請:民國114年8月1日至10月31日止。
應繳驗證件:
- 初次申請:聘書、授課時數表『行政人員要送』教師證、聘書、退伍令、授課時表等影本證件。
- 緩召前延長時效上年度核准緩召有案:聘書、前次核准處理名冊影本。